所有将与食品接触的材料,无论是制造商包装、餐具、玻璃器皿、陶瓷还是储藏容器,都应接受测试,确保其足够安全,可以接触食品。它们不得将可接受数量的自身成分传递到食品中。食品接触测试可保护消费者健康。
我们的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面向全球提供。我们的实验室依据欧盟、美国、日本和中国的区域性接触法规,开展测试。食品级包装和接触材料的监管主体如下:
在欧盟:
所有材料 – 1935/2004 号框架规例 (EC)
陶瓷 – 经 2005/31/EC 指令修订的 84/500/EEC 指令
再生纤维素膜 – 2007/42/EC 指令
塑料 - 关于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 10/2011 号与 64/2011 号规例 (EU)
亚硝胺 - 93/11/EEC 指令
BADGE、BFDGE 和 NOGE 塑料 - 1895/2005 欧委会规例 (EC)
在美国:
美国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(FDA) 负责监管
加州的陶瓷和玻璃材料受《加州 65 号提案》管理
在中国,材料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要求
在日本,材料必须符合《食品卫生法》第二部分的要求
在欧盟,我们为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等各个欧盟成员国执行食品接触测试。
我们针对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和非塑料材料,在分析测试和咨询服务方面提供专业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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